(网经社讯)近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处罚公告显示,手机开店软件“公销社APP”运营主体杭州星风旺哲科技有限公司,日前因“涉嫌其他传销行为案”被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1497.59万元、罚款150万元。由于野蛮生长、层级不清,导致良莠不齐,社交电商频频遭到涉嫌传销争议与质疑,除公销社外,杭州社交电商中朵拉试衣间、粉象生活等也因涉传而被处罚。
公销社APP涉嫌传销被查 运营主体被没收违法所得近1500万
图片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处罚页面显示,当事人杭州星风旺哲科技有限公司(原***梦帆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开始搭建网络销售平台“公销社APP”销售日用商品,并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会员入驻开店。消费者通过购买398元商品大礼包(含商品)成为平台会员后,即可在“公销社APP”平台内开店,成为社长。成为社长后,即可获得推荐会员并获得返佣的资格。
据悉,“公销社APP”社长每推荐一个会员,可以获得直推佣金100元不等(根据大礼包的进价不同由公销社工作人员设置);直邀20个社长成为销售社长,销售社长每推荐一个会员获得直推佣金180元不等;直推20位社长,其中有3位社长直推做到20人,即可成为服务社长。服务社长每推荐一个会员获得直推佣金220元不等。
此外,如果普通社长上面的层级有销售社长、服务社长,那么除了普通社长拿100元不等的返现外,销售社长可以拿80元不等的返现,服务社长可以拿40元不等的返现,总返现金额为220元不等;如果普通社长上面的层级只有销售社长,那么除了普通社长拿100元不等的返现外,销售社长拿80元不等的返现,总返现金额是180元不等。另服务社长、销售社长可根据下属社长开设网店的销售业绩,获得不同额度的返现奖励。
经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查明,杭州星风旺哲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公销社APP”平台销售“398元大礼包”及普通商品,销售金额共计385268081.12元,其中采购商品支出共计130532467.39元,缴纳税款共计25855690.31元,销售折扣共计211620568.92元,服务费支出2283380.83元,当事人实际获利14975973.67元。
综上,此次“公销社”APP被罚,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及《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杭州星风旺哲科技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975973.67元、罚款人民币1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公销社”CEO吴岳曾表示:“公销社是普通人轻创业的新零售平台。平台方面为社长们提供技术支持、物流仓配、1对1客服等服务,并确保品牌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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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公销社还曾组织线下内训会。后续内容提到,公销社的特色包括主推日周分红政策、期权激励政策。
到2021年,在公销社应用内,分类产品栏精选品牌中,多个品牌已无商品数据,且相关品牌未从精选栏中下架。
据了解,“公销社”运营主体是杭州星风旺哲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梦帆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于2021年11月26日变更至现在的名称。股东信息显示,公司由吴岳和浙江余承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吴岳同时系后者股东,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杭州星风旺哲科技有限公司99.2%股份。
据了解,公销社是一款手机开店软件,在手机上上开店,公销社负责商品准备、发货和后期客服等环节,店主只需通过社交媒体完成产品推荐环节即可,从而实现让普通人能够轻松开展网上零售,将店主生意成本无限降低。
杭州社交电商“涉传”被查
“涉传”风险在社交电商行业中一直存在。从社交电商“斑马会员”相关公司涉嫌传销被法院冻结3000万元,到粉象生活因资金提现限额问题一度被传出因会员制度问题被冻结资金3800万元,淘宝旗下社交电商平台“淘小铺”运营方广州三帅六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等因涉嫌传销被冻结4400多万元,社交电商平台屡因涉嫌传销惹争议。除公销社外,杭州社交电商中朵拉试衣间、粉象生活等也因涉传而被处罚。
社交电商“朵拉试衣间”被罚没4800万元 此前已被处罚2次
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
2019年6月,朵宝公司被蒙阴县公安局以涉嫌传销立案。2020年3月,蒙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也立案介入,并与公安成立联合调查组。3月9日,朵宝因涉嫌传销被蒙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冻结7个银行账户。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调查认定,朵拉试衣间APP开发主体为浙江朵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服饰类商品,其实际经营主体为杭州弘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弘运科技有限公司在 经营过程中,采用会员制模式推广应用程序和销售服饰类商品,规定了四个会员级别,分别为普通用户、VIP会员、店长、超级店长,必须通过朵拉试衣间消费399元、预存5000元货款加500元保证金、10万元货款加1万元保证金才能获得推荐他人加入的资格;成为VIP会员、店长、超级店长均可根据推荐下 线人员获得推荐奖励,均可根据推荐下线人员的销售、消费金额获得一定比例的消费奖励、级差奖励及享受购物折扣。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的行为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相关规定中的传销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二条和第八条的相关规定。2019年8月和2020年10月,杭州弘运分别受到杭州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和杭州富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
2019年8月30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对杭州弘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15日期间的组织策划传销活动的行为作出罚没款227.454万元的处罚决定。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并未改正上述组织策划传销活动的行为,仍按照上述奖金制度通过推荐他人加入的方式继续实施朵拉试衣间 APP的经营推广行为。
此次,“朵拉试衣间”APP在蒙阴被罚。主要是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对杭州弘运进行了行政处罚。
“粉象生活”:因涉嫌传销被申请财产保全
2020年9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行政裁定书显示,杭州粉象家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传销,被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被法院裁定冻结银行账户及多个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据了解,粉象生活是一款全网全品类的综合优惠导购分享型APP,其三级会员模式一直颇受争议,如:在粉象生活领券必须注册会员 , 粉象生活的会员共分为3个等级 , 分别是普通会员 、 VIP会员 、 合伙人 , 每种会员对应的返佣比例及权益各不相同 , 会员之间满足条件可晋升 。普通会员可以免费注册 , 但需要老会员提供邀请码 , 新入会员会默认成为提供邀请码老会员的下线 , 下线通过粉象生活领取优惠券并成功购物后 , 上线可以获得商家的返佣 。 普通会员自购享受返佣最高51% , 分享则返佣最高10% 。究其根本,其商业模式确实与传销模式差别不大,因此, “粉象生活”很难洗脱涉嫌传销的质疑。
2020年10月13日,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重磅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全文下载:https://www.100ec.cn/zt/2020sjghbg/)。报告公布了《社交电商“涉传”争议网络舆情排行榜》,榜单根据百度数据对社交电商“涉传”话题进行舆情监测显示:
位列该榜TOP10的平台分别是:全球时刻、有好东西、云集、千团、环球捕手、云集品、有品有鱼、花生日记、未来集市、聚多佳品。
排在11-20名的平台依次为:每日拼拼、洋葱海外仓、达令家、淘小铺、斑马会员、贝店、大V店、粉象生活、芬香、爱库存。
排在21-30名的平台依次为:云品仓、达人店、甩甩宝宝、蜜源APP、楚楚推、素店、万色城、蜜芽plus、喜团、单创。
榜单显示,全球时刻“涉传”百度搜索数据高达4540万个结果,有好东西、云集、千团、环球捕手、云集品、有品有鱼、花生日记分别为251万、243万、177万、176万、168万、141万、101万。位列第30位的单创搜索结果也达2.93万个结果。
社交电商乱象频频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平台经济互联网企业迎来大考,哪些会成为市场监管、消协点名、央视3·15晚会等舆论关注的焦点?
为此,数字经济门户网经社旗下全国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节平台“电诉宝”,携手我国“一带一路”TOP10影响力社会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共同发起“2022第十一届网络消费315调查行动”,针对社交电商平台存在问题启动调查。
根据国内电商专业消费调解平台“电诉宝”收到的消费者投诉中发现,社交电商平台消费问题主要表现为退款问题、商品质量、网络欺诈、网络售假、退店保证金不退还等方面。
据了解,目前云集、斑马会员(环球捕手)、贝店、花生日记、达令家、大V店、万色城、甩甩宝宝、全球时刻、达人店、楚楚推、洋葱海外仓、有好东西、好衣库、闺秘mall、小黑鱼APP、素店、优可生活、红人装、未来集市、爱库存、芬香、粉象生活、全球购骑士特权等社交电商均被传出“涉嫌传销”的质疑声。
在此背景下,“网经社”(100EC.CN)发起电商系列调查专项行动之社交电商“涉传”(具体详见:http://www.100ec.cn/zt/sjds_sc/),通过快评发布、滚动曝光、专题聚焦、密集播报、媒体联动、法律援助,对社交电商平台和用户发出预警。如果您遇到社交电商消费维权问题,可在国内电商专业消费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上进行投诉。